日本《家庭暴力防止法》修例,納入精神傷害
【明報專訊】日本警察廳數據顯示,該國家暴個案近年屢創新高,並且出現不同形式,包括羞辱和控制人身自由等非肢體暴力,政府為加強保護「精神家暴」受害者,近日通過修例擴闊申請保護令條件,納入精神傷害並提高家暴罰則。內閣會議上月24日敲定《家庭暴力防止法》修正案,擴大頒布保護令對象範圍,爭取在本屆國會通過,明年4月1日實施。 日本現行《家庭暴力防止法》所指的暴力,僅限於身體暴力。法院在受害人存在性命、身體受到嚴重暴力傷害的風險時,才能頒布保護令,禁止施暴者接近、纏擾受害人。不過,根據提供諮詢援助服務的機構和地方政府的家暴資料,現時家暴除了慣常認知的拳打腳踢等肢體暴力和性暴力傷害外,有高達六成求助者是關乎「精神家暴」。這類足以將受害人逼到牆角的暴力行為涉及言語和態度,包括逼受害人長時間跪着接受訓話、控制受害人的行動如不准外出工作、限制受害人的交友、否定和忽視受害者的人格,以及經濟封鎖等等。 保護令延伸至禁致電受害人子女 有鑑於此,政府希望修例加強對付精神暴力,使法院能頒保護令給那些「因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和財產受到威脅,極可能對心理構成嚴重傷害」的人。新訂法例在原有內容「對生命及身體的脅迫」外,增加「對自由、名譽、財產的脅迫」。若受害人出現需要就醫的精神損害,法院也可下保護令。此外,新例將保護令下禁止接近、電話聯絡受害人的時期,由現時的半年延長至1年,並且延伸至禁止致電受害人的子女。違例的最高刑罰也由入獄1年增至兩年,罰款由100萬日圓增至200萬日圓(約11.5萬港元)。 五成女性七成男性寧忍受拒求助 日本近兩年的家暴個案,打破了《家庭暴力防止法》2001年實施以來的最高紀錄。警察廳上月2日公布,2022年家庭暴力諮詢個案有84493宗,增幅1.7%,繼2021年錄得83042宗後再創新高。去年發表的同類警察廳數據指出,74.8%的家暴受害者是女性;儘管男性受害人也有增加趨勢。不過,這些個案數字相信只是冰山一角,以群馬縣高崎市2001年做的一項家暴調查為例,有五成女性和七成男性受害者根本沒有求助,他們普遍認為「對外人講沒有用」、「忍忍就無事」等。 失業封城壓力大 全球疫下家暴增 警察廳負責編製家暴數據的一名官員表示,漫長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使更多人陷入嚴重的家暴處境。許多地區的調查發現,疫情流行期間家暴情况惡化,聯合國在2021年發表的一份家暴報告形容此現象為「影子大流行」(s